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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35万元!某新材料企业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废气处理设施

23-03-20    来源: RCO催化燃烧设备,粉尘治理设备,环保设备厂家-det365手机版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14日,宿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车间内油墨气味较重,未配套建设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现场用手持式PID快速检测设备测试车间内印刷工段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最高浓度为501mg/m3,复合工段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最高浓度为1.5mg/m3,车间北侧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浓度为11.35mg/m3。现场发现车间北侧有2个排风扇将车间内废气排入外环境。

2022年4月15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企业仍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在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门窗仍未密闭。查处情况:该公司违反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该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处3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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